物资回收行业的记忆与思考

一个国有体系的生长轨迹

1954年4月28日,经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签发,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成立金属回收管理局,并在全国各大区设立办事处,在主要地市设立物质回收站、加工厂。那一天,成了中国物质再生行业诞生之日。

上世纪70年代,我国的物资再生行业真正形成规模和体系。物资再生系统垄断了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、加工和供应任务。商业系统几乎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,经营环境十分宽松。不过此时的加工利用,深度有限。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20年。

1988年,国家取消了对废钢的计划管理,这年4月,七届全国人大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。决定撤销国家物资局,成立物资部。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,中国社会的经济体系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。回收公司的人还象往常一样捧着铁饭碗,拿着稳定的“死”工资,尽管逐渐开始有回收公司难以支撑的消息传来,但是更多的人还是相信自己手中的铁饭碗稳稳当当,不会有问题。直到大多数回收企业都举步维艰时,人们仍然不能或者说不愿相信这样的现实——好日子到头了。

到九十年代中期,传统物资再生企业要想走出困境,根本出路就在于改革,制度的创新和,在于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在于经营的集约化和多元化。国家也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00家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试点,探索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。